四灶浦江流域富北村南片区雨污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四灶浦江流域富北村南片区雨污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关于同意四灶浦江流域富北村南片区雨污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前发改投〔2024〕1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新区按政策补助 70%,其余由庵东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庵东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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