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3]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2.2 建设地点:河间市开发区2.3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改造污水管道2080米,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新建给水管道1571.5米,采用PE300给水管;配套恢复管道处路面、场地植被及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7 计划工期: 2025年6月前完成竣工及验收2.8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在本单位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存在其他在实施项目工程。(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招标人要求的体现投标人实力和信誉的其他资料;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09:00至2024-08-0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财政评审,实际收费金额以财政最终评审金额为准,。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1000 万,收费金额 100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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