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4-99-01-48916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长度约8900米,总投资约 19791.56 万元,设计起点位于新花大道与花都大道交界处,设计终点位于新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界处,主要沿新花大道敷设DN1400球墨铸铁管约8270米、钢管约280米、DN300~DN600球墨铸铁管约350米,以及配套建设蝶阀井、排气井、排泥井等;基坑开挖最大深度约为10.8米,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 ||
招标内容 | 完成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的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施工图审查、检测监测等相关配套项目。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59.34647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3.3.1监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3.2施工图审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的单位)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给水工程)]。3.3.3检测监测: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单位)均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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