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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标招标 > 给水管道 > 招标信息 >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砂村道路配套提升及景观工程设计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砂村道路配套提升及景观工程设计

·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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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 编号: (A330521068012019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半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德清恒丰建设发 展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评定分离 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 [2022]2 号)规定 ,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 方式以 评标委员会评标 招标人定标 作为相对 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 ( 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及配套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砂村道路配套提升及景观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城北高新园砂村区块,东武 路、独昌路、北塔路、龙头路、龙岗路、发展大道。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武路(凤凰路-发展大道)长约795米,北塔路(东武路-发展大道)长约680 米,独昌路(高铁-北塔路)长约470米,内容包含人行道、路外绿化带、行道树、路灯、电力管沟、给水管道,建安工程费用约1800万元;龙头路、龙岗 路、发展大道道路两侧景观工程等,总面积约800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用约2200万元。

招标范围为包括红线范围内根据项目的现有概念性方案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含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 本项目开始直至本项目交付使用的所有图纸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服务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勘察、报 批)的技术衔接、配合工作。如提交的设计成果未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则设计人及时根据有关部门和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调整设计直至通过审核。设计人 应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前期各阶段报告批准,并无条件承担按有关部门和发包人的修改意见,完成初步设计的调整以及施工图的设计和修 改调整等工作,并完成(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完成)交通影响分析与评价的相关工作,且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认可;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设计人 承担(如交通组织设计需经过交警部门审核等。)

设计要求:设计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规范,设计深度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最新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中的规定,并满足于施工和交付使用要求,施工图设计不得违反现行国家强制性规范。

本项目设计费用投资约为 84 .7035 万元 。设计周期为招标人发出指令后30日历天,具体设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求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 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道路或给水或排水)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企业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 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 2024 2 8 日至 2024 2 18 在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4.2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47.98.132.97: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8074439;

CA锁办理: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3 咨询电话:4000878198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5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 2024 3 3 09 30 前在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提出异议功能中在线提出问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3 13 09 30 5.2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 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至:德清县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4 ) 开标室。 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只允许各投标人委派一名代表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在完成必要开标程序后立即离场。 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即可

进行投标文件(商务标) 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024 3 13 09 30 5.5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72-806675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龙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53号锦城大厦4楼 联系人:陈能超(项目负责人)、彭秋洁 电话:0572-8060559

8.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8074439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锁办理电话:4000878198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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