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宜昌市玛瑙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A片区PE管询比价采购项目公告
本项目2023年度宜昌市玛瑙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A片区PE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宜昌市玛瑙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A片区PE管;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2023年度宜昌市玛瑙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A片区的项目区总面积为6588.7359公顷,整治区域面积为3319.5248公顷,建设内容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农田整治工程,包含区域内的生态农田整治、提质改造(旱改水)和耕地占补;第二类为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区域内的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区位于夷陵区鸦鹊岭镇,涉及鸦鹊岭镇的白河村、三合村、梅林村、童畈村、黄金堂村、云台村和东山村共计7个行政村全部区域范围。
本次PE管询比价采购最高限价为不含税69.16万元。供应商各单项材料所报单价不得超过报价表对于材料限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报价表)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根据询比价评审情况选定1家供应商。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PE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 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
2.4交货地点:2023年度宜昌市玛瑙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A片区项目各施工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供应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方应对由于所供货物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2.5.2供应方应保证所供材料的技术指标符合最新国家有关标准及业主、监理及需方的质量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如因供应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采购方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切损失由供应方负责。
2.5.3供应商所供的材料需满足采购方所述要求以及采购方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采购方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所发布的使用和验收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标准更新时,按新标准检测与验收。PE管材及相应配件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若图纸没有明确要求,则应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和业主要求。
2.5.4满足的规范及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4、0242-2016)《城市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268-200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2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19742.2-201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的技术参数以及施工设计图纸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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