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5BFFBZ00037
原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梅冲湖路(新蚌埠路-祥和路)DN1600-DN1200供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BZ00037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业绩: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评审、人员业绩之一: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我方疑问:因合同金额只是合同指标之一,对于管道工程,其管径和长度更能体现其技术特点和实际情况。故,我方建议,上述资格和评审业绩能否酌情修改为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或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累计长度不少于6000米)?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业绩:单个合同中含口径不小于DN1000的给水(或供水)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评审、人员业绩之一: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
我方疑问:单个监理合同中包含给水(或供水)管道,但因合同为总价合同,无法单独体现给水(或供水)管道部分的监理费用,我方另行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另行提供的甲方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具有给水(或供水)管道口径不小于DN1000,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则予以认可。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招标和中标公告截图及网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中标网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根据我们对自身及行业内类似业绩的实际情况,上述证明材料很难完整体现评审要求,比如:监理费费率合同不体现合同金额、管道口径无法在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体现等。故,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招标和中标公告截图及网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中标网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4)其他材料:中标通知书。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累计长度等)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我方疑问:问题同疑问三。我方建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管道口径、管道累计长度等)的,应允许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并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中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协议书。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招标和中标公告截图及网址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中标网址评审时查询不到,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工程类型、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姓名等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