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西部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西部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2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5384800元(大写:伍佰叁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在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西部片区,路面破除恢复及道路两侧的综合管网布置,包含铺设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电力排管,通信管道,燃气管道,道路两侧生态环境整治面积,设路灯等;建设停车场,设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服务用房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一体化污水泵站;对道路两侧 15 米范围内建筑进行整治。主要对以上内容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 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 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 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 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9:00至2024-12-13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6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4.239.186.7:888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 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