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首占镇2022年地块一、二区间道路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2024]148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与占前路平交,南北走向,终点与上洋支路交叉。道路实际实施长度128.9米(其中新建路段长125.7米,道路衔接改造路段长3.2米),规划红线宽度18米,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首占镇2022年地块一、二区间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水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小于25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158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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